关灯
开启左侧

[教育] 将乐取消中小学食堂承包 确保餐费落入孩子肚中

[复制链接]
dirkrose 发表于 2013-12-7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131128084748858.jpg
在梅列区洋溪中心小学,食堂工作人员正给孩子们添菜。游庆辉 摄

  原标题:福建将乐取消中小学食堂承包 确保餐费落入孩子肚中

  台海网(微博)11月28日讯 据海峡都市报消息,日前,记者来到将乐南口学校,在食堂前的“幸福成长工程公示栏”上看到了一周的菜谱。早餐花样就挺多的,有馒头、豆浆、稀饭、鸡蛋等,午餐、晚餐保证一荤两素一汤。初三学生高文静从4年级开始寄宿,她觉得“现在的饭越来越好吃”。

  “每天早晨一个鸡蛋绝对不少,孩子们反映吃腻了白煮蛋,我们就换成炒蛋;馒头太单调,一周会换一次油饼、一次肉包;一周有两次的鱼,为的就是让孩子们能够营养均衡。”南口学校校长熊树华说道,“既然家长把孩子托付给我们照料,我们不仅要让孩子们吃饱,而且还要吃得有营养。”

  没有一笔糊涂账

  “2007年4月,全县16所乡镇中小学全面取消食堂承包制。让学校食堂回归非营利性质,保证政府配给的餐费效益最大化。”将乐县教育局局长钟根旺表示,6年前将乐拉开了寄宿生营养餐管理改革的序幕。

  县政府为16所学校出资聘请炊事员和保洁员。“单单炊事员和保洁员,每年的工资支出就超过100万元。”县教育局副局长方余均表示。

  为此,县里连续出台《食宿改善工程财务管理制度》、《食品采购制度》、《食品安全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围绕“票款分离”“物账分离”的监管目标,管理上严苛到了分分计较的地步。

  南口学校的专职采购员黄任明拿出了一叠发票收据,从大批量批发来的鸡蛋、大豆、油、速冻食品、青菜,到肉类、豆腐等本地采购的小件商品,每一笔的支出都清清楚楚。

  据悉,目前将乐县农村中小学食宿的配给标准是每生每周40元(学生自缴10元),县里要求每天必须如数采购。“不让每天的钱款有节余。食品都是尽数入锅,全数上桌。”

  2011年9月,将乐还开发了全省首个“农村中小学食宿改善工程伙食管理系统”。“每天,各校要填报采买和进出仓情况,包括采购地、采购数量、单价等,我们可以即时发现问题。”方余均说,“每周的政府配给餐费、学生自理餐费、柴火配料等也要即时做到平衡。”

  在公示栏上,学校还要每月公布一次政府配给餐费、学生自理餐费的结算情况。“除了教育局会算中心的内部审核,还有家委会、人大代表、师生的社会监督。”

  日平、周清、月结的制度设计,为的是确保每一分餐费都能落入孩子的肚子里。

  上好食品安全锁

  食品采购不仅要账目清晰,还要确保卫生质量。在采购环节上,目前,将乐农村中小学生大宗食品——鸡蛋、大豆、油、速冻食品以及部分青菜由县里农村中小学寄宿生“食宿改善”工程采购商——联创配送公司向合格商户订购,并送货到学校;而豆腐、肉类等本地采购食品,各乡镇学校必须向工商、卫生、农业、质监、教育等部门报备采购点,接受不定期的质量检查。

  “我们采购人员是没有接触钱款机会的。除了我,周一至周五每天还有不同的教师轮流陪同采购。”黄仕明说道,“提供配送服务的商贩凭收据,到学校财务室拿钱,杜绝钱物直接交易。”

  万安学校校长肖长顺还透露了一个细节:原本学校的蔬菜类食品也以向本地商贩进货为主,“可是所在地农户蔬菜种植面积不大,考察了市场后,发现县里配送的蔬菜价格更优惠,而且质量更有保障”。

  任何食品进出仓,都需要炊事员、采购员等3人以上见证签字,互相监督。“只要有人觉得食物有问题,那么坚决不上桌。”

  精心的制度设计,使得将乐的农村中小学“食宿改善”工程做成了“民心工程”,不仅孩子喜欢,家长满意,社会评价也很好。钟根旺局长说道:“从近年来的跟踪情况看,寄宿生的体质状况明显提升,孩子长高了,疾病防控也有很大的改善。”
 

精彩评论3

正序浏览
半梦半醒半沉醉 发表于 2013-12-8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
 
mzy20002 发表于 2013-12-9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好事情!
 
wdc7613 发表于 2013-12-12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有校长倒了?要不会这么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0关注

2粉丝

1737帖子

热门图文
排行榜
作者专栏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信

客服微信

服务热线:

0598-2262555

公司地址:将乐县水南众联创客空间2层

邮编:353300 Email:admin@353300.com

Copyright   ©2006-2024  将乐在线  举报电话:0598-2262555 举报邮箱:admin@353300.com  ( 闽ICP备2020022618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