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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我县出台进一步加强城区危房管理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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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糊Br 发表于 2014-7-19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为适应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新形势,近日,县政府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城区危房管理的文件,明确了危房级别、适用对象和管理范围。
  危房管理主要采取两项措施。一是在一类控制区范围及南部新区内,严禁个人违规新建、翻建、扩建和改建房屋,该控制区内的危房和拆迁安置房必须实行集中联片统规统建。无法联片统规统建的可自行封存保管,并拆除水、电,禁止出租或作为影响人身安全的其他任何用途。经相关部门鉴定为c、d级危房户的,可以通过申请公租住房、自行租房、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农民新村建房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二是二类规划控制区内自行居住并符合小区详细规划的零星地块危房户,经相关部门鉴定为c、d级危房户的,在严格按照规划和审批组织实施后可新建、翻建、扩建和改建;不符合城区分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或按城区分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无法改建的危房户,在拆除水、电,禁止出租或作为影响人身安全的其他任何用途,原有房屋自行封存保管,属c、d级危房居民户且在别处无其他产权住所的,可申请公租住房或租赁住房补贴;属c、d级危房农户未安置过的,可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委会能够提供农民新村宅基地的情况下,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申请宅基地建房。但原有封存保管的房屋在今后拆迁中不再享受宅基地安置。(来源:将乐县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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